mi411800 发表于 2024-10-16 05:38:43

云南、贵州两省交通罚款的调查报告——巨额罚款进了谁的腰包?

  我名李贤羡,身份证号430528197206100214,从事运输业二十年,公司每年被交警交通管理部门罚款有几十万元,这些年在向各级政府部门反映的过程中,今年6月份国家审计署把我的报告批转给云南省审计厅审计交通罚款情况,审计厅审计三个州2012年度就有十多个亿的罚款,这仅是各治超点财务上账额加起来的数字,还不包括执法人员用假票,收钱不给票,执法点账外账(这种情况大量存在,见后面)。云南省财政厅13年8月7号给我的回函是仅交通厅下属的省路政总队2012年度上缴国库1.1854亿元,省公路局、公路运输管理局2012年度一分钱也没上缴,但在省财政厅非税局票据处领用发票数百万份。云南省公路局、路政总队、公路运输管理局有10700人从事治超工作,每个部门少的上百个多的数百个治超执法罚款点,国务院取消二级公路收取过路费后,那些收费人员集体转岗到省路政总队治超,以前大车过一个收费站只要二三十元,现在过一个治超点要三五百元,司机负担成十倍的翻。这每年数十亿计的罚款到哪里去了?审计厅审计后觉得问题严重,向云南省政府做了专题汇报,8月份省纪委的同志也拿走了审计报告,我也给云南省纪委、监察写过实名举报信,没有人联系我。我在云南省财政厅了解到,财政厅非税局票据处只管给各单位发放发票,上缴罚款收费到国库处,国库处说他只负责收好税金保管好,该收多少是征管处的事,我到征管处问,他说以前是征管三处管,现在交通罚款这块划到经建处管了,我到经建处问,他说有个201办公室专门管交通罚款,我又到201去了解,里面三个工作人员对我的提问一问三不知,心里也愤愤不平,说交通罚款划到预算处管了,我到预算处问申玉环处长,他承认这块是他们处管。我问交通厅下属省公路局、路政总队、公路运输管理局有万多人从事治超罚款,只有路政总队2012年度上缴国库1个亿,省公路局、公路运输管理局一分钱也没交,但在财政厅领用发票数百万份,这与工作忙没下去核查说不通吧,你们财厅内部是怎么沟通与核消发票的?申处长满脸笑容,夸我年轻精神英俊,亲自为我倒了多次茶水,要认我这个兄弟,委婉的提出要我在事业上多用功,这个事不要搞了。我6月份到云南省检察院举报,检察院的人也到省审计厅拿了审计报告,到财政厅了解,10月31号反贪局刘姓处长、张姓经办人、候姓检察官给我当面口头回复:1省路政总队账目最清楚,领用发票与上缴财政款数目一致,2省公路局发票与财政厅也是核消的,只是钱慢交了点,今年1月4号交了个500万整的,8月22号交了个2200多万的,省公路运输管理局没提到,说检察院办案只能凭票椐,要我拿发票来他们给我查执法人员的问题。说没有发现违法现象,反贪局不予立案。我看到8月22号省公路局交的2200万是公路局的账单,不是财政厅的,我国庆后到财厅查过,今年交通部门总共交了三笔钱,1月4号省公路局交了个500万整的,6月份另两个单位交了个1500多万、1900多万的。我问审计厅审计了三个州就有十多个亿,就这些钱你们给我说清楚去向,刘处长说检察院办案不能向个人说具体细节数字,我要了解可以自己到交通厅去问。我把这情况向省检察院监察室反映,监察室的领导说这样的案子反贪局的人也说不上话,只有到北京去。我5 月份来多次到云南省交通厅纪检、监察室反映交通罚款乱象的问题,监察室赵主任第一次接待我很热心,告诉我这个问题应找哪位,那个问题要问哪个部门,电话是多少,我很感动。第二次去他办公室他象看到瘟疫一样,脸上的慌张是骗不了人的,把我推出门说人与电话都告诉我了,不要再找他了,找他们去。我到纪检反映,纪检组马主任与我谈了二十多分钟,表示会重视,我到厕所出来,门口站了个保安要带我出去。我到云南省路政总队反映玉溪高速路政人员把自己的手机号告诉司机,说提前打电话给他,没上班也会开车到路口接,少罚二百元,不打要是拦着就一分不少五百元,并给了五份这些人的发票要他们查,这明显是下班了还想着钱的脑残人士。路政总队执法处回复我,这些发票是真的都上账了,告诉电话是给司机办理超限方面的手续,这些发票是我本公司的车罚的,电话号码写在罚单上给司机的,这样的谎言你也拿他没办法,我发函要求这些部门公开2012年度交通罚款总额,仅贵州省公路局回复我为2.9亿元,云南省公路局的领导竟问我是什么人,有什么资格知道,心里很是悲哀了一陈。
  贵州省交通厅直管下属的省公路局、路政总队,公路运输管理局,罚款收费都上缴交通厅汇总交财政厅国库与地方没半毛钱关系,只有地方交通局的罚款交地方财政,但交通厅下属几百个治超点罚款加上运输管理部门收费,2012年度上缴国库是4.43亿元(黔财非税函【2013】26号),平均到一个治超点一天就是三千块钱,只要罚个十台大车就有了,由于公路法治超标准的设定与实际执行实施情况,货车只要拉货就可以够标准被罚,而且治超部门上班是二十四小时三班倒的。云南省交通罚款上缴财政是省与地方分成,例如昆明地区嵩明县免耳关路政总队高速治超点2012年度总罚款金额为2100多万元,上缴当地财政1800万,交路政总队300多万(这个数字是审计厅的,是否到账地方财政国库我没查到)我问路政总队的总会计师这中间比例有什么规定的,他说不出来。
  公路三乱全国每年罚款数千亿元,罚了二十年了,上缴没上缴,交多少没人管没人查,公路管理就是设点收钱。《公路法》超限标准是一轴定10吨,最重不超55吨就值得从新论证。4轴车为例,车皮重17-21吨,按标准只能拉21吨重,作为司机驾车感觉与开空车差不多,按现在市场运价不超重的话油钱过路费都不够,从40吨开始轻罚到超55吨重罚之间有15吨的空间,这15吨占货运量的40%,但只多开支20%的油钱和一部分过路费,交警一次罚200元,交通一次罚300元,现在就行成不超赔本,超重部分与有关部门人员分钱,有的线路交警交通部门比车主本人还拿得多。我公司2012年8月-2013年1月,给毕节到威宁高速公路工地拉1.2万吨沥清,375车次,83公里路程,2起交警2起交通罚款,按实际执法情况最低要罚37.5万元,半夜偷跑过一些,不要票少罚一些,还罚了21万元,总共70万运费,车主只有十来万利润。55吨以上是红线,开口要罚上万元,不熟悉的地方不会装这重。2012年度我国物流费占GDP的比例为17.9%,(前些年最高达到23个点)比低的国家多一倍多,这有部分是 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通过过路费转嫁了,油也相对贵一些,与我国的经济结构也有很大关系,但不合理的罚款也是不争的事实,治超我是十分理解与支持的,但这个标准与实际运输情况出入太大,形成车车违法的现象,煤、矿、建筑材料等大部分成本是运输费,在有治超点的路段4轴车照样拉90-100吨,多给钱,因是短途只有一二个治超点,可以搞定。现在不超重的只有拉农产品的,因为不超不要过路费,过路费一般占运费的25%。假如每个货车都按治超标准一点不超重的话,就是说现在两车货至少作三车拉,我国物流费占gdp的比例会上涨5个点以上。以大家熟悉的碴土车与砼车为例,这种车以三轴为多,三轴碴土车车箱16-20立方,一方碴土1.4-1.5吨重,加上车皮14-16吨,总重最少40吨以上,砼车车皮重13-15吨,体积有10-13立方,一立方混泥土2.5吨,也是最少40多吨重,按公路法标准是只能车货总重三十吨,这两种车在重型车中算小的。治超要在多拉造成道路损坏与少拉使物流成本上涨有个数据统计,计算个平衡点。可以定一个最高上限,超过重罚,不能在标准到上限之间有40%的重量的自由空间,这样只是给交通部门方便罚款。贵州省公路局下属的威宁治超点你给钱不要票少罚点不行,375次都开票罚300一次,我怀疑现在人哪有这样的节操,拿着几百次的票椐到贵州省公路局反映,给了公路局6份1800元票椐让他们去查,他们给我回复是这些票椐是真的,都上账了,又把那几个月的账目复印了,给我看说他们多认真,上面有我车牌号的共计238次,4个车每车多少次一一例出。这账本上有司机本人签名,治超点做不了假,他们是拿两个账本让司机签名,上交做账的在一本,贪的是用另一本用假票给司机,他们是无知无意中给我露出了238次的情况。(我的车号总共是345车,另30车是公司另二台车拉的)有107车没上账,是治超点集体贪了,省公路局又去查,说这次有300多次了,把两个人顶罪调岗了事。我不满这结果,到贵州省检察院找到周检察长反映,省检察院控告处把此案转到毕节市检察院,我从昆明拿着几百份票椐到毕节反贪局,告诉他们要从那个司机签名的账本入手,这些发票是套号的,不能凭号码,要对接头,我也可以去,并要他们了解这个点去年总共罚了多少钱。三个多月后毕节检察院说经查,这些票椐都是真的,票号码是毕节市公路局领出的,都上缴到毕节市公路局,我问这案子是谁查的,怎么查的,这个点去年总共罚了多少,我与他沟通一下,没人告诉我。在一个点罚几百次十多万元是不多见的,才够立案标准。(我叮嘱毕节检察院保管好发票还要用的)我2010年给云南昭通市纪委纠风办交了三份交警交通运政各一份罚单,共1200元,经纪委一查全部是假的,但也只作出退还罚款,当事人停岗发生活费处理,纪委给我解释,我一份只有几百元,纪委只能按证据办事,不能去推算,这已是这几百元金额最重的处罚了。我是看到他们天晴下雨、半夜三更都在,一年轻松上百万才举报的。交通运输部公路局规定超限罚3万以下,各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云南省规定是从超公路法标准10%开始罚到总重55T以下是400-1500元,贵州是超公路法标准的是按1.5元每吨一公里罚款,没一百公里按一百公里计。每次就是罚这个数也能达到阻止司机通过超重来取得利润的冲动 ,但具体操作中大多数治超点是罚款300左右,他收钱细水长流。公路法规定超限部分要强制御货才能放行的,没一个地方这么做,给你开一个自行御货通知书算是规僻了法律,因为要御货的话治超点一天最多处罚几台车。2005年交通部有关人员给国务院报告希望采用国外一种成熟技术来治超 ,就是在车上装一个能够使车辆超过核载质量20%就不走的东西,因种种原因没成。(交通部人员给我透说的)这是全国性的交通部门系统都存在的问题,以往中央电视台都从路政人员个人违法角度报道种种违法现象,没有一次是从罚款去向、总金额上破题,治理公路三乱要从单位组织财务上入手,把利益集团的贪腐面目放在阳光下、法律下。
  我也跟交通运输部法规司的同志反映超限标准的问题,他说他们只做指导与最后省批,具体的要找部公路局制定法规的人,部公路局跟我通了2分22秒钟的电话挂了,只说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重要还是司机多赚钱重要,超载给公路部门造成很大损失,超载造成大量事故给有关部门人员、领导很大工作压力,超限的标准比交警行驶证上的标准宽多了,这么浅的道理我当然懂,我是向你反映具体工作中的种种现象与问题,同时知道权利是要争取才有的,和谐是协商出来的,不能让部门闭门造法或是出于私利制定自己的私法,要有各方的声音。交通运输部监察室给我的回复是会给上面反映,一定给我个结果,看什么时候有结果。
  在此,我呼吁人大代表、政府及社会各阶层、各大媒体重视、报道这类问题,让全社会凝聚正能量督促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尽快给全国人民一个满意的答复!我们相信本届政府的反腐决心和能力!(注:审计厅的审计报告按规定不能给个人,本人没有,可问云南审计厅李敏处长.附件是云南贵州两省财政厅关于交通罚款入库情况的函件)
  李贤羡2013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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