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fyah2359 发表于 2024-10-16 06:22:24

何以容忍村官以建设新农村为名强夺村民林地

何以容忍村官以建设新农村为名强夺村民林地
  ——发生在海南省东方市的奇闻怪事
  
  各位网民朋友,我今天要向大家讲一件发生在海南省东方市的奇闻怪事,这事说来不大,但是事关九亿农民的“三农”问题,也是事关执政党的党性原则问题,我在投诉无门的情况下,只得在此说给大家听听。我诉的都是实情,留的也是实名并有电话,文责自负,万望版主不要轻意删贴。
  我叫文珠明,现年57岁,是海南省东方市四更镇付马村人。早在1983年,付马村第九队,就在村小学大门口前分给我一块长45米、宽13米,面积585平方米的耕地。1985年,我家在此地种植了100多株桉树,直径已有30多公分。1999年,村支书文祖建以要在村里建设新农村为名,把我种植的桉树全砍掉,对地上附着物无任何补偿,这地就算被他征了。相同遭遇的,本村村民不下十户。强夺了我们的林地后,村支书对我说:“这些地要作价卖出,因为征了你的地,你有优先购买权,现以每平方10元的价格卖,如果你不买,这地就全卖给别人了。”我为了给儿子们争得一点宅基地,不得不到处东挪西借,花2880元在2001年4月15日买下了其土地中280平方米的一小块,剩余的305平方米被文祖建卖给了别人,创下的一笔收入被再次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名义私分了。
  我在《特权法》第三章里看到,物权的保护中第三十四条有明文规定,任何人都无权占有不动产或动产的,权利人的可以追还原物。我据此找当地镇政府的符超群镇长反映过几次,哪知官越小架子越大,你话没说完,他就把你往外赶;我们找市里的官,倒还接待你,就是把你反映的事当放个屁,一阵风吹散,什么也看不见。先后找过的官有东方市的信访局张达雄局长、人大主任陈主任、政法委主要领导、市委、市政府罗大波秘书长、直到市长和书记,各个庙宇都拜遍了,就是解决不了问题,由此我才深深领悟到什么叫作“三农问题”作为东方市的一个农民真可怜啊!这世道真是可叹!可悲!可气!可恨!
  大家评评,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道理,抢你的地来卖,你不得掏钱求着别人来买?大家猜猜,东方市的大小官员们为什么能容忍此村官和如此恶行?
  
  
  东方农民:文珠明
     儿子:文杰 电话:15008934854
  二00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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